谈超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火灾逃生指南
超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物,该类建筑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特点,因此在建筑的防火设计上更倾向通过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配置适应超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装备等措施来自防、自救。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了解超高层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吧!
避难层,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同时避难层也可以作为行动有障碍的人员暂时避难等待救援的场所。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高度不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
4)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5)应设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避难指示标识、机械防烟设施、甲级防火门、乙级防火窗等设施设备。
垃圾管道:是一种可以让垃圾轻松快捷地输送到楼底的管道。有了它,在清理楼层垃圾时,只需要将垃圾倒入本楼层的管道投料口即可,节约了大量的时间。超高层建筑在设置垃圾管道时,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和耐腐蚀的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密合;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的垃圾斗应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耐火等级:超高层建筑,除满足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外,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当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防火间距:超高层建筑与其他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规定,且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减小。
保温材料:超高层建筑的基层墙体和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为A级。
停机坪:当建筑某楼层着火导致人员难以向下疏散时,往往需到达上一避难层或屋面等待救援。在超高层建筑的屋面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可便于直升机从建筑顶部实施救援,是一种可行的救生措施。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超高层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求助的设施。停机坪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
3)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4)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消防水龙:超高层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自动灭火系统:除了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超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
1)超高层建筑,应在所有的房间内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2)超高层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备用电源: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